学院学生操行考核条例
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:2009/3/19 15:34:44
行为守则及考核条例是指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品质、组织纪律、行为习惯。活动参与等方面的规范及考核。旨在积极引导和客观考察,评定学生的行为表现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。
学生行为公约的基本要求:
恪守公民道德,履行公民义务;
遵守校规校纪,操守文明规范;
努力学习知识,提升综合素质;
参加学校活动,待人团结友善;
仪表装束得体,言谈举止得当。
行为考核的结果设优秀、优良、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级。行为守则的考核结果记入学生学籍档案。每学期考核结果带入下一学期。
行为基础分
行为基础分为100分。学生在取得学籍同时,愿意以行为守则规范基本要求为自己的操行目标,即可获得行为基础分。
依照学员在校期间的行为表现,行为基础分或增加或减少,增加是对学生行为的嘉奖,减少是对学员行为的处罚。
考核等级
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,以基础分为起点,予以考核评定:
1. 获得100分为优秀。优秀学生有培养预备党员的资格。
2. 获得80分以上为优良。优良学生有竞选学生会、班干部资格。
3. 获得60分以上为合格。合格的学生有班主任给予鼓励表扬资格。
4. 不足60分的劝其退学,将不退还学费及其它已交纳的费用相关费用办理。
行为考核加分
1. 获“先进班级”称号,则班委会成员加3分,其他班级成员加2分。“先进班级”的条件是:
a. 班级学期出勤率达90%以上。
b. 班级学期专业成绩综合达标率为90%以上。
c. 班级学期每次单科参考人数达到90%以上。
d. 班级学生学期内无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和违法等行为,行为平均分达90分以上。
2. 获“文明寝室”称号 ,则寝室长加3分,其他成员加2分。“文明寝室”的条件是:
a. 内务整洁,室内器物摆放有序。
b. 格调高雅,注重精神文明建设。
c. 遵纪守法,服从学校住宿管理。
d. 团结互助、礼貌诚信 、勤俭自强。
3. 月度全勤:学生在校期间,无迟到、早退、旷课、病假、事假等,加行为分1分。
4. 优秀学生:学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则授予“优秀学生”称号,加行为分3分。
a. 学期出勤率达到95%。
b. 次考试平均成绩达85分或单科成绩达90分以上
c. 无违反校纪校规和违法等不良行为,行为分达95分以上。
d. 乐于助人,从学习和生活上关心他人。
5. 优秀班干部:学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则授予“优秀干部”称号,加行为分3分。
a. 胜任班干部工作,主动完成班级日常管理或学生会工作。
b. 保持学校或班级与学生之间的沟通,正确表达学生和学校(班级)的意见。无聚众闹事,无违反校规校纪和违法等不良行为。
c. 各科成绩平均为75%以上。
d. 个人出勤率达到95%。
6. 校级奖项获得者:学生在校期间获得以下校级奖项者则加行为分5分。
a. 获学校举办的科技、文娱、体育类个人竞赛前三名。
b. 获学校举办的科技、文娱、体育类团体竞赛前三名的成员。
c. 获学校举办的其他项目竞赛前三名。
d. 省市级奖项获得者:学生在校期间获得以下省市级奖项者加行为分10分。
e. 在省市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或文章。
f. 获省市级各类竞赛和科技科研成果奖。
g. 获省市级其他表彰。
7. 国家级奖项获得者:学生在校期间获得以下国家级奖项者加行为分20分。
a. 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文章。
b. 获得国家级各类竞赛和科技科研成果奖。
c. 获得国家级其他表彰。
8. 学生在校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者,学校给予行为加分奖励。
a. 参加社会公益活动,每人每次加1分。
b. 积极参加校园和班级活动,事迹突出,每人每次加1分。
c. 自觉维护校园秩序和校、纪规,每人每次加1分。
d. 担任校区、班级各类管理和助理教学工作,每学期加2分。
e. 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和建设,对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,加1分。
f. 拾金不昧者加1——5分。
g. 见义勇为,为学校挽回经济损失的加1——10分。
h. 检举揭发偷窃或损坏学校财物,加1——5分
i. 帮助同学,积极辅导他人学习,加2分。
j. 乐于助人,主动为学校、同学做好事,加1分。
行为考核扣分
1. 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以下违纪违规行为的,给予批评教育和行为考核扣分。
a. 迟到或早退每次扣行为分0.5分。
b. 旷课,每节课扣行为分1分。
2. 请事假、病假如依程序被获准,不扣行为分,但考勤要予以记载。
3. 上课(上机)时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(如:看电影、看小说、玩游戏等),每次扣行为分1分。
4. 未经教师允许使用教学设备的,每次扣行为分1分。
5. 在学校规定时间以外进入机房,或下课后逗留机房,影响机房正常管理的,扣行为分1分。
6. 在教学区域内喧闹、追逐、吃东西、吸烟、破坏环境卫生,每次扣行为分1分。
7. 在有着装规定的场合不按规定着装,扣行为分1分。
8. 不服从学校管理晚上查寝后,翻墙、翻窗出入校园、教室,扣1-5分。
9. 违反寝室住宿规定的,扣1-5分。
10. 考试违纪,根据情节轻重,扣行为分1-5分。
11. 学生在校期间有以下行为的,给予行为考核扣分,并酌情给予警告、记过、留校察看、劝其退学、开除学籍等处分,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或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的,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a. 拒绝服从管理阻碍教师工作人员工作,不通过正常渠道反应和解决问题,聚众闹事、侮辱他人,每次扣行为分10-20分,并酌情给予警告、记过、留校察看、劝其退学、开除学籍处理。
c. 利用网络对其他学生或学校进行恶意攻击,每次扣行为分10-20分,并酌情给予警告、记过、留校察看、劝其退学、开除学籍处理。
d. 上机课时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,浏览或传播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,每次扣行为分10-20分,并酌情给予警告、记过、留校察看、劝其退学、开除学籍处理。
e. 故意损坏公物,必须赔偿损失并扣行为分10-20分,酌情给予警告、记过、留校察看、劝其退学、开除学籍处理。
f. 在校区内酗酒、赌博、打架斗殴,每次扣行为分10-20分,并酌情给予警告、记过、留校察看、劝其退学、开除学籍处分,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g. 盗窃公物或他人财物,酌情给予警告、记过、留校察看、劝其退学、开除学籍处分,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